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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养殖基地鹿肉

鹿肉不宜与雉鸡、鱼虾、蒲白同食,癌病患者不宜与鱼虾同食。

鹿肉不宜与雉鸡、鱼虾、蒲白同食,癌病患者不宜与鱼虾同食。
鹿肉与鲇鱼不可同食。陶宏景曰:“鲇鱼不可合鹿肉食,令人筋甲缩。”鲇鱼含有丰富的酶类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,而鹿肉中的某些酶类和激素,易与之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,不利于身体健康,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神经系统,以致筋甲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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