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养殖基地鹿肉
鹿肉不宜与雉鸡、鱼虾、蒲白同食,癌病患者不宜与鱼虾同食。
鹿肉不宜与雉鸡、鱼虾、蒲白同食,癌病患者不宜与鱼虾同食。
鹿肉与鲇鱼不可同食。陶宏景曰:“鲇鱼不可合鹿肉食,令人筋甲缩。”鲇鱼含有丰富的酶类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,而鹿肉中的某些酶类和激素,易与之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,不利于身体健康,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神经系统,以致筋甲缩。
吉水宏海生态养殖场是一家专业集江西生态养殖,梅花鹿养殖,吉安生态养殖,生态养殖基地为一体的民营科技型企业。基地主要产品,除了利用养殖基地所产鹿茸、鹿血、鹿鞭、鹿肉等原材料,还有秉承传统中医理论精髓,发扬华夏几千年药食同源的传统,欢迎广大客户来电咨询:18079616300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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